 | 广告资讯 |  | 展开广告 |
北京时间1月12日,落马660天后,“一夜白头”的广东省委原常委、珠海原市委书记李嘉站到审判席上,因受贿2,058万余元一审获刑13年。  | 点 击 图 片 看 原 图 |
广东省委原常委、珠海原市委书记李嘉(图源:VCG) 据1月12日报道,这名年仅53岁的副省级高官从开庭受审,到公开宣判,仅用43天,是十九大后首个获刑的大老虎。 梳理发现,自2017年9月25日,天津市委原代理书记、原市长黄兴国,因受贿4,003万余元(1人民币约合0.1548美元),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。此后108天里,再无省部级及以上落马高官获刑,直至李嘉案尘埃落定。 报道称,作为十九大后首个受审,且首个获刑的大老虎,李嘉从落马到双开,再到司法审判,经过了660天。 公开资料显示,生于1964年的李嘉,早年任职共青团广东省委,先后担任团省委宣传部副部长、部长、团省委副书记等职务。2003年起,李嘉出任梅州市委副书记、组织部部长,梅州市长、市委书记;2012年出任珠海市委书记、广东省委常委。 报道指出,2016年3月23日李嘉落马,成为十八大后继广州市委原书记万庆良、广东省政协原主席朱明国、广东省原副省长刘志庚后,广东落马的第四“虎”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