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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多时候,人生不能尽美,但做一件事,却能够尽力。此时此刻我想做的,也无非就是尽力让诸位看到我更多的文字罢了。 这篇文章里,有往事,不过都是琐碎的旧事。是时光的灰烬,也是心碎的尘埃。但灰烬与尘埃之中,往往也能生出瑰美。就像这虽然是我很早之前写下的文字,也期待能给诸位带来新鲜的呼吸。 01 早在上高中时,就听过林夕的名字。闲来无事,常去贴吧溜达。那时,百度贴吧欣欣向荣。林夕的吧里面,常有人拍好看的照片,配上林夕的歌词。 我把心仪的句子存在笔记本里,以为可以留住一些东西。三年后,硬盘崩了,图片、文字再也找不回来。一如存储在脑盘里那些灼灼发烫的日子,最后都被风带走。 想来世事如此,没有什么能永垂不朽。关于林夕的很多事,都是后来知道的。 他是父亲第三个老婆的儿子,幼年过得不怎么快乐。父亲有躁郁症,脾气上来,回到家见什么砸什么。 林夕也因此变得敏感而忧郁。 愤怒出傻逼,忧郁出诗人。上中学时,林夕开始读诗。叶芝和埃兹拉·庞德成了最爱。初三时,看到杂志上介绍诗人周梦蝶。林夕被中文的旖旎之美所迷倒。手边能碰到的诗,无论古今,读个烂熟。 上港大后,林夕毫不犹豫选了中文,并尝试着写一些现代诗和歌词。那年月,他一身朋克打扮,行为乖张,俨然一个二混子。谁能想到一下笔,全是缠绵悱恻。粤语歌盛世时,林夕想当词人,但始终没人告诉他:“你小子不错,这碗饭,你吃得起。” 直到1985年发表处女作《曾经》,林夕多少有了点自信。不久后,教父罗大佑从美国归来,转战香港开设“音乐工厂”,找到林夕说:“你这么年轻,出来跟我闯一闯吧!” |